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银海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北银农水字〔2022〕31号

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银海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北银农水字〔2022〕31号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组织部

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北银农水字〔2022〕31号

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

银海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银海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已经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组织部

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印发


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银海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55号)、《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组织部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北海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农字〔2022〕123 号)精神,为做好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银海区评选推荐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推荐名额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按照《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组织部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北海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农字〔2022〕123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评选推荐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个人。

二、征求部门意见要求

推荐对象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征求部门意见请使用《通知》(附件5)。

三、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罗伟强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薇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两新”党工委书记

苏文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明琼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挂职)

黄世凤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戚秋宇 区基层办干部

冼耀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干部

黄伟婷 区乡村振兴局干部

陈辛馨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络员)

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银海区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明琼兼任,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四、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6月22日前报送推荐材料(《通知》中附件3-7、推荐情况报告)等,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盖章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至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辛馨,联系电话:0779-*******,邮箱:bhsyhqjgz@163.com。

附件:《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组织部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北海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农字〔2022〕123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银海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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