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河湖划界成果复核与上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全省河湖划界成果复核与上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全省河湖划界成果复核与上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22 至 2022-06-28
撰写单位: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全省河湖划界成果复核与上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全省河湖划界成果复核与上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2022年全省河湖划界成果复核与上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

主要工作内容

1)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质量审核工作

以辽宁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为上图对象,利用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通过前期准备、数据预处理、划界标准梳理、遥感影像匹配检查等环节,逐条河流审查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分市审核反馈意见,与各市、县划界主体进行沟通、复核,必要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划界成果上图成果质量。

2)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矢量一张图制作工作

经前期质量审核通过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按照行政分区、流域分区、河流上下游逻辑关系,进行合理性衔接处理,建立和匹配河流划界成果属性数据,构建空间属性一体化的划界成果矢量数据,保障完成水利部下达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境外企业招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SZXZBDL@163.com发送邮件并致电024-********,邮件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扫描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保证金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送至邮箱。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时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自行进行解锁。
3、现为响应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与传播,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暂停现场开标、询标,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请在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本项目线上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解密时间为2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将导致废标(具体解密操作过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bd6d482-5dfd)。
4、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开标现场,如已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szxzbdl@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子坤
电话: 024-********

标签: 河湖划界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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