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经费——执法办案装备招标公告

执法办案经费——执法办案装备招标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经费——执法办案装备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日期:2014-11-1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经费—执法办案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执法办案装备
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采购所需的货物及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解决经检部门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证据采集方式落后、证据保全系统不足、电子证据取证困难等问题,需要配备具备便携式、现场勘查分析、高速硬盘复制、批量取证、现场生成取证报告等功能的综合取证一体化设备,只有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开发生产的“取证魔方”及“现场获取设备”,市面上并无同类产品。故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向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该货物。特此公示。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美亚柏科大厦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

姓名

李仲男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论证意见

项目采购的“电子取证设备”为执法办案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采集有关证据的重要技术手段,配备该设备可有效地提高“电子证据”取证能力。

该类设备没有通用的产品满足要求只有个别厂家根据业务需求专门定制开发。同时一个部门为保证相互之间的数据交换应始终选择一个厂家的产品。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相关业务需求,市面上无同类产品销售。基于上述情况同意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2:

姓名

原少华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论证意见

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目前国内电子取证设备只有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具备勘察分析、硬盘复制、现场取证的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设备,而该公司的设备能满足采购的需求,故要购买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因项目的特殊性,其采购货物及服务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3:

姓名

赵卫鸿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武警特警学院

论证意见

电子证据取证设备,目前国内仅有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且三款设备系统均能升级使用,系统较为先进。故依据项目的特性,其采购货物及服务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4年11月21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兰晓旭、********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 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贺晓燕、********-***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杨耀辉、********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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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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