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用TAP设备招标公告
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用TAP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设备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移动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设备集中采购进行采购招标,热忱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数据链路采集设备,包括:TAP设备、无源光分路器与光放大器。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以下数量为预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
标段一:TAP 设备
TAP设备
型号
数量
(台)
典型配置模型1(4入8出)(电入电出,支持1分4)
185
典型配置模型2(4入16出)(电入电出,可支持1分8,也可支持2路1分4)
80
典型配置模型3(4入8出)(电入光出,支持1分4)
50
典型配置模型4(4入16出)(电入光出,可支持1分8,也可支持2路1分4)
32
合计
347
标段二: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设备
光放大器设备
型号
数量
(套)
100GE光放大器
243
10GE/10GPOS光放大器
4476
GE光放大器-单模
4487
GE光放大器-多模
515
合计
9721
光分路器
型号
数量
(套)
1:2光分路器(2:8分光比)单模
(1U机架至少支持8路1:2分光)
9166
1:2光分路器(2:8分光比)多模
(1U机架至少支持8路1:2分光)
644
1:4光分路器(均分)单模
(1U机架至少支持8路1:4分光)
3240
1:4光分路器(均分)多模
(1U机架至少支持8路1:4分光)
628
1:8光分路器(均分)单模
(1U机架至少支持4路1:8分光)
5274
合计
18952
3、 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工作,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将不参与后续评标工作。
投标厂商资格要求:
(1)标段一:TAP 设备
参加中国移动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TAP设备投标的厂商须符合下述所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本次只接受原生产厂商报名,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报名。
3).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且ISO9001体系认证应包括TAP设备或与TAP设备类似的相关产品。
5).申请人投标产品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总销售业绩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标段一:审核TAP的总销售业绩),并提供以上销售记录的合同复印件、付款发票复印件,采购方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6).申请人应具有对报名产品的测试能力,并提供测试设备及测试仪表清单(含测试设备及测试仪表说明书资料)。
7).申请人应提供最近三年(2011、2012、2013)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财务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申请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1).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投标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签字盖章。
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标段全系列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产品的将不被接受。
(2)标段二: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设备
参加中国移动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设备投标的厂商须符合下述所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本次只接受原生产厂商报名,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报名。
3).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且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包括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设备或与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设备类似的相关产品。
5).申请人投标产品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总销售业绩应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标段二:审核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的总销售业绩,其中至少有10%光放大器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以上销售记录的合同复印件、付款发票复印件,采购方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6).申请人应具有对报名产品的测试能力,并提供测试设备及测试仪表清单(含测试设备及测试仪表说明书资料)。
7).申请人应提供最近三年(2011、2012、2013)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财务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申请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1).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投标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签字盖章。
1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标段全系列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产品的将不被接受。
以上为必须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条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条章。
4、 产品质量检测
凡是报名参加投标的厂商,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照相关要求将投标产品的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测试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5、 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措施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则做出如下处罚:
(1)认定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投标。
6、 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者,于2014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陆账号后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潜在投标人也可以在当日17:30-次日9:00登陆系统注册、报名,但招标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检查(注:招标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b2b.10086.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 )整。潜在投标人需要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现场缴纳方式: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D座5层)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入“招标采购”-“投标管理”-“获取标书”-“文件购买”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潜在投标人针对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8*****688转36730、36735,详见系统首页(es.b2b.10086.cn)底部。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时间: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30 时。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8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职工之家酒店C座6层16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一号,饭店总机********)(具体会议室安排详见招标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b2b.10086.cn)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开标解密异常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否决其投标;如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其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招投标活动,并保留追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8、 投标产品送样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送检样品用于产品质量检测。送检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8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32号创新大厦 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联系人:刘贺林,联系电话:135*****666。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送检样品超过2014年12月8日下午14:00之前未送达指定检测地点将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9、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地点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当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版为准。
(3)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开标解密异常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建议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质量等原因造成较大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完成,进而影响正常投标。
注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4:投标人可以通过离线投标客户端软件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D座5层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彭琼
电 话:139*****771
传 真:(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2014年11月15日
附件
中国移动2015年数据链路采集产品集中采购项目送检样品检测相关
要求和说明
一、送检样品要求
1. 对于每种招标产品,投标人需准备唯一型号配置的投标样机进行投标送样。
2. 送检设备数量要求:
2.1 标段一TAP设备:对于每个招标型号,投标人需准备1台唯一型号配置的投标样机及一式两份配置清单(配置清单格式参考招标文件《6.1.1:标段一投标产品验证测试方案》,同时需加盖公司公章)。配置清单与投标样机实际配置必须一致。
2.2 标段二光分路器及光放大器设备:对每种不同分光要求光分路器及光放大器设备,投标人均需准备1台唯一型号配置的投标样机及一式两份配置清单(配置清单格式参考招标文件《6.1.1:标段二投标产品验证测试方案》,同时需加盖公司公章)。配置清单与投标样机实际配置必须一致。
3. 所有送检样品的产品外壳上需有完整的包含生产厂商名称信息或厂商logo、产品型号信息等,否则将视为非投标人生产的设备,测试方有权不予接收。此外,随送样产品一起还应提供产品说明书等文件。
二、送样接收要求
1. 投标人应负责按规定时间将测试样品送达中国移动指定的测试地点,有以下情况的,测试方有权不予接收,并且所有后果由投标方独自承担:
l 样品的封条有损坏,则该样品视为无效;
l 送样产品不符合送检样品要求的;
l 超出规定送样时间而未送达的;
l 样品送达时,规定时间内投标方无人到场完成拆箱验收的;
2. 满足送样要求的样品,由投标方负责人现场与测试方样品接收人当场拆除运输包装,确认产品无误后,签字接收并将样品由测试方封存。
三、 测试准备和人员要求
1. 投标人应指派己方技术操作人员携带必要的工具、接头及线缆等,在规定测试时间前往指定测试地点,若测试期间出现由于连接器件、接头或线缆等不匹配或故障导致测试无法完成的,后果由投标人独自负责。
2. 测试现场每个投标人(厂家)的技术操作人员限于1名。
四、 测试分批相关说明
1. 当参加测试的投标人较多时,招标人有权分批组织投标人参加测试。
五、 测试费用相关说明
1. 测试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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