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镇海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镇海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1浏览量:
各镇(街道)、园区,区级各有关单位:
现印发《2022年信用镇海建设工作要点》,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信用镇海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和区委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更高水平推进“信用镇海”建设,现制定2022年信用镇海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部署,巩固宁波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成果,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党代会建设信用镇海要求,以学习贯彻《宁波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聚力实施信用“531X”工程,强化“信用+”赋能,加快构建贯穿以信用为框架的立体式监管机制,更好发挥信用在支撑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四大重点领域建设,持续深化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区域信用环境,社会诚信氛围更加浓厚,为建设现代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和共同富裕先行区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学习贯彻《宁波社会信用条例》。以《条例》立法为契机,分层分面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利用理论宣讲、社会媒体、基层宣传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诚信理念,凝聚信用工作合力。把《条例》作为年度诚信文化建设重点,持续深化“诚信建设万里行”,全面开展诚信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大全社会宣传力度,做好《条例》“五进”宣传活动,依托商圈、校园、企业、镇(街道)、村(社区等)载体,以论坛讲座、现场活动、展览展示等形式,在全方位展现信用体系建设最新成果的同时,营造全社会推进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信用全过程工作体系。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健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度和工作体系,明确信用建设职责,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与应用体系,切实保护信用主体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服务业发展,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建立信用建设例会制度,加强常态化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失信约束制度和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实施失信惩戒制度,坚决防止信用惩戒滥用泛化,实现信用措施落实于法于规有据。
(三)切实提升综合信用监测指数。对照宁波区域信用监测评价指标,全力抓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信用监管和服务、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等五大方面,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宣传诚信事迹,加大信用环境治理,持续加大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力度,开展对防疫秩序、电信网络诈骗、虚拟货币“挖矿”、教培行业、交通运输、社保医保、金融资本、判决执行、生态环保、恶意逃费债等重点突出领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区信用监测指数走在前列。
(四)建立区级信用平台数字化支撑体系。围绕“发改大脑+浙里信用监管和服务”核心场景建设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镇海区子平台模块开发,依托大数据资源,为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和数据支撑,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以执业药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为对象,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加强信用档案管理,推动信用数据提质扩面。
(五)强化日常信用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管理、评价、修复等规范化管理,构建无缝衔接、安全规范的全链条管理体制,确保信用依法依规实施。执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制,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组织信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和修复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实现重错码率清零。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机制,实现“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等“三率”均达到100%。
(六)全面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落实“承诺-履约”监管闭环机制,组织告知承诺制落实“回头看”活动,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进一步提高信用承诺覆盖领域和覆盖主体,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确保告知承诺制得到全面落实,实现信用承诺信息数量翻一番,及时向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情况。
(七)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探索一批、深化一批、推广一批”的要求,进一步拓展行业信用监管领域,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交通运输、养老、教培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形成有效案例。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支持重点行业、领域整合资格资质、行政处罚、表彰奖励、满意度评价等信息,排摸监管风险点,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信用等级评价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推动信用监管优化配置。
(八)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多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嵌入式应用,把信用信息贯穿应用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办事流程中。落实好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相关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和分析,并探索推进相关信息在市场交易、金融信贷等领域的应用。主动融入信用长三角一体化,探索在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
(九)打造“信用+”数字化应用场景。依托数字化改革,推动信用赋能,围绕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民、信用大数据应用,打造八个重点“信用+”应用场景。一是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长效管控为重点,建立危运信用评价、安全数据画像、风险智能研判和风险主动规避体系,建立危运长效治理机制,全国首创“信用+危化运输”应用。二是以服务乡村振兴,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施行“信用+农合联”模式。三是结合“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力争基本构建起职责清晰、高效协同、机制健全、透明公正的“6+2”执法领域信用监管新格局,开展“综合执法+信用”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聚焦大学生全流程管理服务,打造“信用+礼享大学生”2.0升级版。五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整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综合执法“一店通”、餐饮油烟实施监测、燃气情况、用水情况、垃圾分类情况、信用评价信息等数据,实施星级信用管理,全省率先打造“信用+智慧街区”。六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建全新的食品安全智慧管理一体化模式,导入五色码标准化体系,打造“信用+阳光餐饮”。七是对应“文化惠民”跑道,集成全区文化活动、线上展厅、文化资讯、互动交流、文化类政务服务等功能,打造“信用+文化荟”应用。八是依托专业服务水平、金融监管体系和用户反馈评价体系,建立面向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体育场景,打造“信用+体育培训”应用。探索将“天一分”积分元素融入惠民便民应用,提升群众获得感。
(十)发挥好政务信用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督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部门及镇(街道)、事业单位、村(社区)居委会等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止地方政府债务、地方国有企业债务发生违约风险事件。持续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工作,强化对拖欠行为的监督惩戒,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在人事任用、考核和奖惩中实施信用约束性应用。
(十一)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深化阳光司法,持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促进司法公信制度基础,加快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深化镇海全国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改革成效,加大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进力度。
(十二)继续加强金融领域信用监管。把防范金融风险和提升金融服务作为金融信用重中之重来抓。抓住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机遇,深化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好相关信用信息采集,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健全信用评级独立性保障机制,杜绝行政干预信用评级机构。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加强“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在依法依规获得企业授权前提下,推动企业将信息共享至国家“信易贷”平台。强化信贷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出台多元化风险缓释举措,整合优化“贷款+风险补偿”风险管理模式,推动风险缓释基金落地“信易贷”平台。
(十三)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围绕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以“信用镇海”建设20周年为契机,结合行业区域工作实际,组织“诚信宣传接力”系列活动,展现各部门信用建设亮点成效。深化诚信公民培育,把诚信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持续推进信用村、信用镇、信用户评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完善信用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全过程抓落实。区发改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题,统筹推进。各职能部门要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信用建设融合到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职责中,根据年度信用镇海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具体落实措施,确保信用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镇(街道)要主动作为,根据年度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条抓块统”要求,要明确部门信用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紧扣信用工作的薄弱环节,制订部门目标和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联络员要对工作动态、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将制度、数据、案例、图表等成果,通过亮点做法、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区发改局,同时做好宣传报道。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发改局将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将信用镇海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区级目标绩效考核中,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对工作落实、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报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导。
附件:信用镇海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时限要求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学习贯彻《宁波社会信用条例》。 | 1.以《条例》立法为契机,分层分面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利用理论宣讲、社会媒体、基层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诚信理念,凝聚信用工作合力。 | 下半年 | 区发改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管委会 |
2.把《条例》作为年度诚信文化建设重点。持续深化“诚信建设万里行”,全面开展诚信宣传月系列活动。 | 全年 | 区级相关单位 | 各镇(街道)和管委会 | |
3.做好《条例》宣传“五进”活动。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依托商圈、校园、企业、镇(街道)、村(社区)等载体,以论坛讲座、现场活动、展览展示等形式,在全方位展现信用体系建设最新成果的同时,营造全社会推进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 下半年 | 区级各相关单位 | 各镇(街道)和管委会 | |
二、构建信用全过程工作体系。 | 1.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健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度和工作体系,明确信用建设职责。建立信用建设例会制度,加强常态化工作督促检查。 | 全年 | 区发改局 | |
2.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与应用体系,切实保护信用主体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服务业发展,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 全年 | 区级相关单位 | ||
3.建立失信约束制度和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实施失信惩戒制度,坚决防止信用惩戒滥用泛化,实现信用措施落实于法于规有据。 | 全年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单位 | |
4.建立失信约束制度和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实施失信惩戒制度,实现信用措施落实于法于规有据。 | 全年 | 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法院 | 区级相关单位 | |
三、切实提升综合信用监测指数。 | 1.对照宁波区域信用监测评价指标,全力抓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信用监管和服务、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等五大方面,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宣传诚信事迹,加大信用环境治理。 | 全年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单位 |
2.开展对防疫秩序、电信网络诈骗、虚拟货币“挖矿”、教培行业、交通运输、社保医保、金融资本、判决执行、生态环保、恶意逃费债等重点突出领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区信用监测指数走在前列。 | 全年 | 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建交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北仑分行等 | ||
四、建立区级信用平台数字化支撑体系 | 1.围绕“发改大脑+浙里信用监管和服务”核心场景建设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镇海区子平台模块开发,依托大数据资源,为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和数据支撑,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 | 全年 | 区发改局 | 区大数据中心、区各相关单位 |
2.以执业药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为对象,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加强信用档案管理,推动信用数据提质扩面。 | 全年 | 区卫生健康局、区建设交通局等各行业主管单位 | ||
五、强化日常信用建设与管理。 | 1.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管理、评价、修复等规范化管理,构建无缝衔接、安全规范的全链条管理体制,确保信用依法依规实施。 | 全年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单位 |
3.执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制,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组织信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和修复工作机制。 | 7月前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单位 | |
4.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实现重错码率清零。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机制,实现“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等“三率”均达到100%。 | 全年 | 各行政执法等相关单位 | ||
六、全面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 | 1.落实“承诺-履约”监管闭环机制,组织告知承诺制落实“回头看”活动,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进一步提高信用承诺覆盖领域和覆盖主体,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确保告知承诺制得到全面落实,实现信用承诺信息数量翻一番,及时向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情况。 | 全年 | 区政务办、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 | |
七、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1.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探索一批、深化一批、推广一批”的要求,进一步拓展行业信用监管领域,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交通运输、养老、教培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形成有效案例。 | 全年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
2.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支持重点行业、领域整合资格资质、行政处罚、表彰奖励、满意度评价等信息,排摸监管风险点,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信用等级评价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推动信用监管优化配置。 | 全年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
八、完善信用奖惩机制 | 1.建立多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嵌入式应用,把信用信息贯穿应用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办事流程中。 | 全年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务办、区资规分局、区金融办 | 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 |
2.落实好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相关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和分析,并探索推进相关信息在市场交易、金融信贷等领域的应用。 | 全年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务办、区资规分局 | 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 |
3.主动融入信用长三角一体化,探索在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 | 全年 |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交通局 | 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等 | |
九、打造八个“信用+”重点数字化应用场景 | 1.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长效管控为重点,建立危运信用评价、安全数据画像、风险智能研判和风险主动规避体系,建立危运长效治理机制,在全国首创“信用+危化运输”信用评价应用。 | 2022年10月 | 区建设交通局 | 省交通厅、市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稽查大队、应急局 |
2.以服务乡村振兴,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打造“信用+农合联”模式。 | 2022年8月 | 区供销社 |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镇海农商银行等 | |
3.结合“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开展“综合执法+信用”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基本构建起职责清晰、高效协同、机制健全、透明公正的“6+2”执法领域信用监管新格局。 | 2022年12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等 | |
4.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聚焦大学生全流程管理服务,植入信用元素,打造“信用+礼享大学生”2.0升级版。 | 2022年8月 | 区人社局 | ||
5.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整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综合执法“一店通”、餐饮油烟实施监测、燃气情况、用水情况、垃圾分类情况、信用评价信息等数据,实施星级信用管理,全省率先打造“信用+智慧街区”。 | 2022年5月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 |
6.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建全新的食品安全智慧管理一体化模式,导入五色码标准化体系,构建“信用+阳光餐饮”。 | 2022年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卫生健康局、新城管委会 | |
7.对应“文化惠民”跑道,集成全区文化活动、线上展厅、文化资讯、互动交流、文化类政务服务等功能,打造“信用+文化荟”应用。 | 2022年5月 | 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 | |
8.依托专业服务水平、金融监管体系和用户反馈评价体系,建立面向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体育场景,打造“信用+体育培训”应用。 | 2022年10月 | 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 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 |
9.探索将“天一分”积分元素融入惠民便民应用,提升群众获得感。 | 全年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单位 | |
十、发挥好政务信用的引领作用 | 1.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督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部门及镇(街道)、事业单位、村(社区)居委会等全部整改到位。 | 全年 | 区法院 | 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
2.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止政府债务、国有企业债务发生违约风险事件。持续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工作,强化对拖欠行为的监督惩戒,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全年 | 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 | 区发改局 | |
3.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在人事任用、考核和奖惩中实施信用约束性应用。 | 全年 | 区组织部 | 区发改局 | |
十一、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 1.深化阳光司法,持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全年 | 区发改局 | |
2.健全促进司法公信制度基础,加快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深化镇海全国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改革成效,加大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进力度。 | 全年 | 区司法局、区法院 | ||
十二、继续加强金融领域信用监管。 | 1.把防范金融风险和提升金融服务作为金融信用重中之重来抓。抓住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机遇,深化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好相关信用信息采集,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 全年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人民银行北仑分行 |
2.健全信用评级独立性保障机制,杜绝行政干预信用评级机构。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加强“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在依法依规获得企业授权前提下,推动企业将信息共享至国家“信易贷”平台。 | 全年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区司法局 | |
3.强化信贷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出台多元化风险缓释举措,整合优化“贷款+风险补偿”风险管理模式,推动风险缓释基金落地“信易贷”平台。 | 全年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区经信局 | |
十三、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 1.围绕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以“信用镇海”建设20周年为契机,结合行业区域工作实际,组织“诚信宣传接力”系列活动,展现各部门信用建设亮点成效。 | 全年 | 区级相关单位 | 各镇(街道)和管委会 |
2.深化诚信公民培育,把诚信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持续推进信用村、信用镇、信用户评定。 | 全年 | 区文明办、区发改局、人行北仑支行 | 各镇(街道)和管委会 |
标签: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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