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会议室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院会议室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1-17 09:24:07 | |||||
项目名称: | 工程院会议室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5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工程院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工程院 | 开始日期: | 2014-11-17 09:24:07 | |||
联系人: | 史晓刚 | 截止日期: | 2014-11-20 09:24:07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冰窖口胡同2号 | |||
联系邮件: | sxg@cae.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原装正品行货,提供该项目原厂质保函或者售后服务承诺,此资质要求应与维保要求一致,要求供货商质保3年(函中注明此次竞价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竞价时上传扫描件,竞价结束后提供原件。 2、投标人报价后被选中却无法按竞价要求供货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列入我单位“不诚信供货商”名单,不再准许参与我单位相关采购活动。 3、中标方必须保证提供原装部件,若经发现有非原装部件,则无条件退货,剥夺中标资格并赔偿因此引起的损失。 4、本次竞价的产品分布在不同类型的会议室,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需到现场:铺设管线、接口焊接、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等,要求与原有的其他系统具备兼容性、稳定性、可靠性。 5、若遇重大会议活动时,中标方需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不能出现影响会议的任何故障,并保障会议的正常使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91.zip&type=attachment">****************91.zip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会议室设备 | AMX、BOSCH、SONY等 | 中控主机、数字会议系统、高清摄像头、音频系统 | 批 | 1 | 供应商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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