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小企业:
依据《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1〕1057号),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创新提供发展平台。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开拓、创新创业等方面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支持省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四)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精益管理改善,推行精益管理模式,提升精益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稳定增长。
(五)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支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认定的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永吉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除外)。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必须已具备实施条件。
(四)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申报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于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我局审查确认盖章。同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县工信局民营经济管理科电子邮箱:*********@qq.com。
(二)中省直单位。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辖区内工信、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直接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相关要求
(一)择优推荐上报。各申报单位确保上报材料规范、完整,复印件清晰,超过申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审计报告要求。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省内出具的审计报告需贴防伪标识,相关报告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并提供该报告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省外出具的审计报告报送原件(报送省财政厅)。
(三)严格绩效管理。申报单位除报送申报要求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还需填写《绩效目标表》(附件6),装订在项目申报书最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不需要填写)。
(四)企业诚信承诺。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五)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正反印刷,胶装成册。
五、联系方式
民营经济管理科:邢露亓 姜义涛
电话:********
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
7.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标签: 专项资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