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飞灰填埋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二○二二年六月
地址: 海安市丹凤路69号邮政编码:
******网址:http://www.haian.gov.cn/hascgj/tzgg/tzgg.html
目 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谈判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质询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各投标人请遵循南通市、海安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检查,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查验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对于不遵守以上要求或者不配合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海安市飞灰填埋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海安市飞灰填埋场一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8万元,最高控制价为28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取得初评报告,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小组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文件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五、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及附表,且提供的证书附表所注认定范围需涵盖本次项目的全部检测内容,如投标供应商CMA证书附表内容不全部包括本项目检测内容的,须提供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其CMA证书及附表。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在“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七、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供应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下载。
2、获取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www.haian.gov.cn/hascgj/tzgg/tzgg.html
4、响应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2日14: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市城管局五楼会议室(海安市丹凤路69号)
九、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陈小东
158*****845。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招标代理方面: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丽君 0513-
********。
十、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第二部分 竞谈须知
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准备
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制作相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偏离表》和《技术部分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 2004年6月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1月颁布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1日发布的《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发〔2014〕78号)等规定,对海安市飞灰填埋场进行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但不限于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有新标准、新要求的,必须按新的标准、新要求执行,且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海安市飞灰填埋场一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包括已封场的一期库区(库容7.7万方)、污水处理区和附属用房。调查时现场具体情况需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2、调查内容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采样分析和第三阶段的风险评估。
第一阶段,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生产及污染场地相关资料,查阅有关文献,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初步划定可能污染的区域;
第二阶段,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对重点关注地块进行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分析,采用结合本场地特征的土壤筛选值对土壤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进一步的污染确定。如果第二阶段采样分析结果证明场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开发建设要求,则场地环境评价工作在第二阶段结束;
第三阶段,如果在第二阶段发现场地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需要对场地污染区土壤或地下水进行加密布点采样,经过风险评价,划定污染治理范围,根据需要进行修复土壤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浓度,从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多方案比选,提出未来的修复建议方案和费用估算。
3、工作内容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人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
3.1采样点位平面布置方案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前期初步检测分析结果、生产历史过程中可能产污环节资料的收集的识别分析,本次调查采用判断布点法与系统布点法相结合,按照15m×15m布设采样点,另外在填埋场区外洁净位置布设背景对照点,土壤采样点(一般为表层样点)。场地调查阶段的土壤采样点设计深度为6.0 m,如果发现土壤有颜色或气味异样,则取相应位置样品。每个土壤采样点设计采取4~6个不同深度段的土壤样品,根据场地特征,通过现场快速检测仪器或人为感官发现到达初定采样深度时,土壤样品中仍存在较高污染物浓度、较重刺激性气味或存在明显的颜色区别,则需增加采样深度,直至出现原状土壤。
地下水监测井结合土壤采样点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间隔布点。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污染较重区域加密布点。地下水监测井井深初步设置为6米具体深度可根据PID示数及现场情况适当调整,地下水采样深度在监测井水面0.5m以下,筛管位置设置在粉土或者粉质黏土的潜水层。根据地下水流向在场地地下水流向的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井。
3.2样品分析检测方案
通过分析场飞灰产生情况,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的要求,确定目标场地内潜在关注污染物检测指标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为: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二噁英类(具有毒性当量组分) *、土壤pH、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 种)。
3.3场调采样的现场工作和实验室分析
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按照《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实施。
土壤采样孔的岩心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2001)进行编录,同时记录的内容包括土壤的气味、污染痕迹、采样深度等。监测井安装参数和钻孔记录在环境调查钻孔剖面记录中提供,包括地层结构、水位标高和监测井具体结构等其它相关信息。
3.4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场调采样的结果与相对应的筛选值进行对比,以判定下一阶段详细调查中需要关注的区域和污染物。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危害识别: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获取的资料,结合场地土地的规划利用方式,确定污染场地的关注污染物、场地内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可能的敏感受体,如儿童、成人等。
(2)暴露评估: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分析场地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进入并危害敏感受体的情景,确定场地土壤污染物对敏感人群的暴露途径,确定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迁移模型和敏感人群的暴露模型,确定与场地污染状况、土壤性质、地下水特征、敏感人群和关注污染物性质等相关的模型参数值,计算敏感人群摄入来自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物所对应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暴露量。
(3)毒性评估: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分析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定与关注污染物相关的的毒性参数,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和单位致癌因子等。
目前国内外针对污染物的毒性评估主要有流行病学方法和动物实验资料法,流行病学方法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获得资料,直接反映人群暴露于污染物产生的有害影响,动物实验资料法通过开展敏感实验动物毒理试验,外推得出污染物毒性数据。本项目不具备采用流行病学分析的条件,拟根据动物实验资料评估污染物毒性。
(4)风险表征:在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的工作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单一污染物经单一暴露途径的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所有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包括对关注污染物经不同暴露途径产生健康风险的贡献率和关键参数取值的敏感性分析;根据需要进行风险的空间表征。风险表征计算的风险值包括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值、所有关注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的危害商值和多个关注污染物的危害指数(非致癌风险值)。
(5)土壤修复行动值的确定:在风险表征的工作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关注污染物基于致癌风险的修复限值和/或基于非致癌风险的修复限值,进行关键参数取值的敏感性分析;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行动值,应根据上述土壤修复限值的最小值确定。
4、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内容明细如下:
序号名称说明时间备注
1资料收集与分析、布点采样方案制定①对生产工艺、原辅料使用、平面布置图、地质勘查等资料进行详细分析,识别污染区域;
②现场踏勘、利用XRF和PID等快速检测仪器、制定布点采样方案等5~10天
2现场采样与勘察//
(1)土壤样品采集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间隔布点。3~5天
(2)地下水采集&洗井
3样品处理与检测对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监测,涉及到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样品、平行样品等,需委托实验室进行检测13~20天
土壤
检测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二噁英类(具有毒性当量组分) *、土壤pH、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种)检测项目根据同类项目初步确定,具体可能根据具体的飞灰产生信息进行调整。现场辅以PID、XRF等快速检测仪器筛选样品。每个土壤钻孔采取的样品中,选取4个样品送实验室分析检测。/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检测方法要求
地下水检测检测项目为根据同类别项目初步确定,具体可能根据具体的飞灰产生信息进行调整。。要求现场快速检测指标:电导率、pH、Eh、温度等;要求记录坐标、水位标高。/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检测方法要求
5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10~15天
6合计时间/30~50天
5、项目要求
(1)成果内容:
①《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含场地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正式稿(纸质一式陆份及电子稿壹份)、专家组对《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的书面评审意见(原始件壹份、彩印件陆份与报告合并装订)。
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取得初评报告,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小组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6、质保和服务
(1)供应商所提供的调查服务及成果应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
(2)供应商应加强对调查及评估资料的保管,调查评估工作全面完成后,应将采购人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人;其余资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人对调查及评估资料有关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资料遗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其他要求
1. 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至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复。
3. 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验收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成交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后,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技术服务。
成交供应商不得因为疫情原因耽误开工时间,影响项目进度。
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人组织竞谈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竞谈会。
三、谈判程序、内容
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
四、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
六、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格式详见附件。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获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付清相应项目范围的合同价余款,该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用(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未通过专家评审,需要专家组织重新评审,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未能按期提交报告(正式),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排除采购人自身因素及不可抗力),延期5天以上,最终按合同价的70%结算付款。
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六部分质询提出和处理
一、质询的提出
(一)质询人的身份要求
1.质询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竞谈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活动的交易响应人或在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交易响应人所提出的质询不予受理。
(二)质询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询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询函,交易发起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询函应包括:
(1)质询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询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询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询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询函应当署名:质询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询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询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询,交易发起人将不予受理。质询人委托代理质询的,应当向交易发起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询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询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询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交易发起人。交易发起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询提出的时效要求
1. 质询人认为竞谈文件、竞谈过程和竞谈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或交易发起人提出质询。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询的竞谈文件提出质询的,为收到竞谈文件之日或者竞谈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竞谈过程提出质询的,为各竞谈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询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质询人认为竞谈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竞谈公告第八项要求向交易发起人提出质询;质询人认为竞谈过程和竞谈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交易发起人或本单位提出质询。
2. 质询人应在法定质询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谈程序环节的质询。
二、《质询函》的受理和答复
1. 交易发起人或本单位收到质询函后,将对质询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询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将告知质询人进行补正。
2. 质询人应当在法定质询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询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询函的,为无效质询,交易发起人或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3.交易发起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交易响应人质询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询交易响应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询处理
1. 质询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询函,交易发起人在收到交易响应人的书面质询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询,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竞谈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竞谈文件后继续开展竞谈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竞谈文件后重新开展竞谈活动。
(3)对竞谈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询,合格交易响应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竞谈活动。
2.质询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询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竞谈活动。
3.虚假质询的处理
(1)质询人提出书面质询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询或提交虚假质询。否则,一经查实,交易发起人或本单位有权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询,均查无实据的交易响应人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交易响应人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二副,牢固装订并密封在一个封袋里):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格式见附件);
4、谈判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一)至(二)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牢固装订并密封在一个封袋里):
1、投标报价函(首轮报价,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表(首轮报价,格式见附件)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牢固装订并密封在一个封袋里):
1、谈判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
(封面) 项目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价格响应文件
谈判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1、关于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本公司愿就由 组织采购的(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活动活动进行谈判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事务。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时将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声明:
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
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
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
流动资金万元主要
产品1.
固定资产
(万元)原值:
净值:
2.
占地面积M23.
本次
投标
产品
情况本次投标
服务名称上年
服务量服务技术
先进水平曾获何级
何种奖励主要用户
名称
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7、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是否响应偏离说明
注: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部分不填到此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相应招标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
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8、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
注: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部分不填到此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相应招标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
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价格响应文件格式
9、谈 判 承诺函
海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依据贵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谈判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我方愿以元的投标报价,在合同规定的实施期内、按合同约定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我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
响应供应商(盖章):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
合计
注:
1、供应商须以谈判文件规定的单位填写此表(表格可自行拓展,但不改变表式)。
2、以上报价包含全部的材料、辅材费用、包装费、劳务、税金、规费、人工等一切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