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
[招标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43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10112*****001 | |
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总投资(万元):343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2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8日 | |
投标地点: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2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2.2 项目编号:BHZB-FW-********* 2.3预算金额:工程费3430万元(估算) 2.4 招标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2.5招标内容:前期咨询、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及测量等工作。 2.6招标规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消防站内部装修及外网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执法局维修改造工程汽开区第三中学现址(原一中科技楼)维修改造工程、第六中学塑胶操场维修工程、实验学校塑胶操场翻新工程(测量、设计) 2.7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8 服务期限:30天 2.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查询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 3.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22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355/0431-********。 4.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宁工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402室 联系人:田旭 电话:043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 电子邮箱:**********@qq.com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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