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镇原隆村绿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闽宁镇原隆村绿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闽宁镇原隆村绿化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镇原隆村绿化整治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服(批)发【20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部分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剩余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代码:2204-******-04-02-******

    2.2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原隆村

    2.3建设规模:主要对原隆村巷道进行绿化,绿化总面积*****㎡,其中A区绿化面积6930㎡、B区绿化面积*****㎡、C区绿化面积8775㎡、D区绿化面积*****㎡,主要种植核桃、北京栾、圆冠榆、楸树、丝绵木、银杏、鼠尾草等苗木;设置景石6块;铺设De25-De110PE管*****m,配套安装水表井2座、阀门井52座、泄水井15座、摇臂喷头622个、快速取水阀46个等;平整场地及种植土6402.4m3;原有苗木养护等。

    2.4工期:73日历天;养护期:三年。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1日15时30分起至2022年6月28日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9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闽宁镇

    联 系 人:马海虎

    联 系 人:183*****77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联 系 人:高学彪

    电 话:0951-*******/182*****567

    2022年06月21日

标签: 绿化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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