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镇2022年集中整治非法挖砂采石行动实施方案

龙头镇2022年集中整治非法挖砂采石行动实施方案

龙头镇2022年集中整治非法挖砂采石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0 15:19:56龙头镇
索引号**********/2022-******发布日期2022-06-20发布机构龙头镇
发布时间:2022-06-20 龙头镇

各村(社区):

为持续巩固前期集中整治非法挖砂采石工作成果,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砂石行为,进一步提升镇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重点

1.以土地租赁、土地整理、农业产业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名义和方式,在镇域内土地上圈地、挖地、偷采砂石的违法行为。

2.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出租、出借土地用于堆放、加工砂石的行为。

3.毁林挖山偷采砂石的违法行为。

4.借各类涉河工程、扶贫项目、公益项目等名义在河道偷采偷卖砂石的违法行为。

5.违反河道禁采规定,特别是有组织、有规模,有暴力抗法行为,有多次违反河道管理规定、屡禁不止下河偷采的违法行为。

6.收购、加工、运输、销售来源不明的砂石、以及加工砂石过程中环保措施不达标的违法行为。

7.严厉查处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参与非法挖砂采石及包庇纵容、通风报信、说情抹案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整治时间

长期坚持。

三、工作机制

1.坚持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尽其职”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有力有序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2.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是源头治理的关键。要坚持预防为先,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

3.建立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区域工作责任制,夯实镇、村、组各级干部和河道协管员等工作职责,健全细化工作考核考评办法。

4.认真履行巡查、监管、处置、考核等工作责任,制止、查处轻微违法行为,发现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并配合依法查处。(轻微违法行为: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乱堆、围垦河道、侵种堤坡、随意围挡、借堤坡私设便道、群众“蚂蚁搬家”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动用工程机械下河偷采、毁堤开口、毁堤挖砂、未批先建、破坏隔离设施、借各类项目名义偷采行为。)

四、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履行河湖长制有关职责,加强小河、文川河巡查;对各村(社区)和其他小组成员反映的采挖、运输、贩卖、堆积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组织处理和上报备案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2.龙头派出所:履行河湖长制有关职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挖砂石行为;严厉打击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对镇、村反映的偷采偷运,快速反映、配合执法;联合镇办各部门开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砂石;并按要求开展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3.龙头国土所:履行河湖长制有关职责,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出租、出借用于砂石收购加工和堆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河道外挖土取砂、圈地挖砂和以土地整理、各类项目等名义的盗采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开展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4.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各村巡查、处置工作,利用镇宣传车做好我镇整治非法挖砂采石行为的宣传工作;检查辖区砂石加工企业环保手续,清理整治不达标企业;并按要求开展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5.公路所:负责对违反道路运输有关规定,违法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行查处和上报,并按要求开展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6.镇纪委:对参与非法挖砂采石及包庇纵容、通风报信、说情抹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进行严厉查处。

7.各村(社区):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及日常监管责任,做好日常巡查、宣传和处置工作,对辖区土地、塘库、河道内乱倒乱堆、侵种堤坡、随意围挡、借堤坡私设便道、群众“蚂蚁搬家”挖砂、动用工程机械下河偷采、毁地挖砂、毁堤挖砂、未批先建、破坏隔离设施、借各类项目名义偷采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开展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把综合治理非法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分工要求,及时开展巡查、宣传、检查等工作,细化职责,常态管理,坚决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大力宣传,加强监督。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等形式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和参与监督。

(三)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是所辖区域河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责任,履行职责。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被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镇政府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造成较大影响或参与包庇非法挖砂采石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龙头 整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