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宣传服务的计划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宣传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精神,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2年宣传工作。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综合保税区2022年宣传工作(项目代码 B1203政策、规划宣传服务 )。

二、购买主体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中老铁路通车运营和RCEP政策生效带来的历史机遇,做好内外统筹、双向开放文章,在全力推动昆明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向全省和全国立体化、多维度展示昆明综保区改革发展、强化自身建设的精神风貌、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理念、优惠政策措施等,为推动综保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具体包括:

(一)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外贸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实践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昆明综保区发展的工作要求;集中宣传“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进一步从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胸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主题活动作为今年内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实抓好。

(二)集中宣传昆明综保区在开展保税加工制造、保税研发设计、保税物流分拨、保税检测维修、保税销售服务的政策优势,综保区在税收、贸易监管、保税监管、外汇等方面的政策,以及昆明市政府、云南滇中新区促进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的具体政策,助力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三)集中宣传昆明综保区在推进产业发展、精准施策力促外贸保稳提质、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经验成果,在基层党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经验成果,在提升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法措施。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4万元(伍拾万肆仟圆整);

(二)资金来源:部门预算“宣传工作专项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总体要求

1.通过工商、税务年检,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本项目必须的采访、组织、编辑、报道、传媒等能力,并具有独立签约主体资格的经营单位;

2.具备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宣传各项工作的团队能力,能够及时同我方联络沟通;

3.信誉良好,要求近三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报价人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服务计划公示截止时间止)。

4.拥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及体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六、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专业的采编优势和内容生产、策划能力,依托人民网、新华网、云南网、学习强国等全媒体宣传平台,共同策划重大宣传选题,全面挖掘、提炼保税区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系列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等,紧跟中央和省市政策以及日常工作进程策划系列宣传选题,对综保区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

(一)更新完善视频宣传片。组织全国、云南省知名团队,做好宣传片策划及创意阐述,根据昆明综保区封关运营五年以来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产业规划,突出园区定位优势,为昆明综保区开展宣传片视频拍摄制作。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和昆明综合保税区年度工作计划,整合各类媒体平台资源,组织2场新闻发布会,邀请10 家以上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现场采访和报道。

(三)主流媒体推送。请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并推送昆明综保区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人民网总网上刊信息数不少于 1 篇、新华网总网推荐上刊信息数不少于 1 篇。中央级主流媒体:人民网云南频道上刊信息 10 篇以上、人民日报数字联播网上刊信息不少于 10 篇以上、新华网云南频道上刊信息 10 篇以上。省级主流媒体:云南网上刊信息 10 篇以上、学习强国云南平台上刊信息 10 篇以上,云南日报客户端上刊信息 10篇以上;云南电视台 2 条新闻以上。市级主流媒体: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APP)上刊信息10 篇以上,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上刊信息 10 篇以上;昆明电视台 2 条新闻以上。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承担过类似政府宣传项目;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创新精神,能够在宣传工作中提出独特意见和建议。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

公示地址:昆明综合保税区网站:http://kmzhbsq.kunming.cn/。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标签: 购买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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