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第二批)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第二批)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第二批)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0〕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二批)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以中卫市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5.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2招标范围:二泵站新建线路长度4.92km,其中架空线路长4.25km,电缆线路长0.67km,27基杆塔,电气安装等工程;三泵站新建线路长度1.575km,铁塔共7基,电气安装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同心县、海原县。
2.4本次招标标段划分:
一标段施工:二泵站新建线路长度4.92km,其中架空线路长4.25km,电缆线路长0.67km,27基杆塔,电气安装等工程;
二标段施工:三泵站新建线路长度1.575km,铁塔共7基,电气安装等工程。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7月21日,完工日期:2022年9月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
4.5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0时3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的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定标方法
8.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成满拴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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