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桥街道华阳村坂上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芳桥街道华阳村坂上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芳桥街道华阳村坂上河综合整治工程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华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47.3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711日,竣工日期:202281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12 月-2022年5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2621日至2022627日上午9:30至11: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仅需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45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商行宜兴营业部

账 号: 320*****110100*****124

交纳形式: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630日上午900分,地点为:芳桥街道文体中心会议室(镇政府斜对面,文明实践所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仅需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以及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严格执行宜兴市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报价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项目开评标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接受“行程码和苏康码”检验,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基本信息核查登记,测量记录体温等防控措施,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5投标单位需确定淤泥堆土点,并出具相关堆土、淤泥协议或者接收合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站上发布及“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宗女士

联系电话:173*****283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邮政编码:******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2022621

附件: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开标现场抽签决定的投标人排序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抽签排序:

1、在确定投标人名单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后,投标人进行抽签排序。

2、按照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及以上数量的号码球。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3、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确定前10名投标人进入后续开评程序(不足10名,全部进入),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

注:

1、如抽签确定的前10名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

2、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本办法由招标人和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坂上河综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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