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项目代码G210BG2022XXH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内发改基础字〔2020〕10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包头市自筹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立项批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065号
3.工程规模: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起于白云鄂博铁路桥南侧4公里处,顺接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途经点力素、耳居图、兴顺西、仁太和,终点止于固阳县西侧包固一级公路南0.82公里处,接拟建的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主线全长89.409公里(其中新建46.831公里,利用旧路改建31.632公里,利用已建工程10.946公里),同步建设固阳北连接线1.35公里。全线设置固阳西互通式立交1处。本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32.98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仁太和段(63.50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仁太和至终点段(25.90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固阳北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G2022JT011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
监管平台:1.数据决策中心;2.BIM+GIS指挥中心;3.OA协同平台;4.智慧工地:智慧梁场、水泥混凝土拌合监测、试验管控、路面施工质量管控、视频监控;项目管理平台:投资控制管理、工程量管理、计划进度管理、安全风险动态管理、质检资料管理、质量安全检查、环水保管理、电子档案管理、农民工动态管理、原材料管理、移动终端系统等。视频宣传片:按项目要求制作5分钟高清视频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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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业绩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五年内(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阶段BIM服务工作(须包含BIM模型制作服务)。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在近五年内(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服务工作。注: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以上业绩可同时认定。三、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阶段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须包含BIM模型制作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四、企业信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2.凡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2家,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单位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方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八、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3.递交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6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六、其他说明
1、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06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222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719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包头市自筹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本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2家,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单位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方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6、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7、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8、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9、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电 话:0472-*******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鑫
联系人:
钱璐
电话:
0472-*******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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