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火街道金源路小学基桩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公告-2022-06-2116:16:56

潘火街道金源路小学基桩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公告-2022-06-2116:16:56

潘火街道金源路小学基桩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06-21 16:16:56 次

项目编码:PH-ZB(2022)-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火街道金源路小学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 [2020]3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自筹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桩检测及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地块西侧为紫城路,南侧为金源路,东面、北侧为金和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74.49平方米。学校规模为36+6班。

招标范围:本工程围护桩及工程桩的基桩检测及基坑监测,详见附件“基桩检测及基坑监测一览表”。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要求同时进场三台静载检测设备(两台抗压,一台抗拔),20天内完成静载检测,同时检测及监测工作需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及时提供满足鄞州区质监站备案要求的《基桩检测报告》和能及时反映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坑及支撑结构变化的监测报告。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核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全部检测及监测内容。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为工商注册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在宁波市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提交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潘火支行

银行帐号:813*****302******

子户编号:******(线上不需要)

联系人:戚老师,联系电话:0574-********

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且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摘要栏备注:线下备注中写******和招标项目名称。未备注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下应北路和紫城路交叉口)。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及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地址: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668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

电话/传真:0574-********

联系人:舒源源、程立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桩检测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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