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街周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复兴街周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1]71号)的有关规定,港闸区人民政府对唐闸镇复兴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港闸政房征字[2014]1号)。现将该决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闸镇复兴街周边棚户区改造。
二、征收范围:东至南市街、西至复兴街及大生集团、南至兴隆街、北至大生集团。
三、征收部门:南通市港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港闸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六、时间期限:自2014年11月16日至2014年12月15日,期限30天。
七、其它:
1、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被征收人服从大局,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交房。征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特此公告。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唐闸镇复兴街周边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 (22.03 KB)
2014-11-1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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