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设备采购项目

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QM)2022-001

项目名称: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包1:******元、包2:******.00元

采购需求:包1:监控摄像机、交换机、显示屏、电脑以及配套软件;包2:场馆管理服务系统采购与维护(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周内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4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因盘锦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如供应商为盘锦市域外单位,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qq.com,我公司在收到报名材料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中,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的截止时间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3、本项目接受投标供应商以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代理机构,并填写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见更正公告附件)。 响应文件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邮寄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0427-*******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 盘锦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6600 8013 0900 0130 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04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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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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