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训练器材第01包竞争性磋商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训练器材第01包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训练器材第01包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1日16: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06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佳刘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佳、刘畅024-********-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
项目概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训练器材第01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2-162-02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训练器材第01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需求 | 数量(套) |
01 | 小圆盾 | 20 |
组合式长盾牌 | 20 | |
护肘护膝 | 50副 | |
手臂盾 | 10 | |
喷雾盾牌 | 5套 | |
训练喷射器 | 50 | |
长警棍 | 20 | |
训练棍 | 40 | |
训练套装 | 15 | |
BB弹护目镜 | 20套 | |
训练菜刀 | 10 | |
训练砖头 | 10 | |
训练斧子 | 10 | |
大小红人护具 | 2套 | |
警用扩音器 | 2 | |
92训练枪 | 15 | |
防暴头盔 | 30顶 | |
强光手电 | 10 | |
便携式灭火器 | 2 | |
破门工具(黑鹰四件套) | 1 | |
多功能警用车辆车窗遮盖帘 | 2 | |
锁车器 | 2 | |
遥控自动阻车钉 | 1 | |
发令枪 | 4 | |
喷雾警棍 | 5套 | |
电击枪 | 2把 | |
网枪 | 4把 | |
彩弹枪 | 92(2把),92(4把) | |
警用无人机 | 2架 | |
双人轮式移动掩体 | 1付 | |
标记弹防护服 | 15 | |
激光对抗系统 | 20人配比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dd@163.com: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包号、开具发票信息,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040******;汇款摘要:GJZ2022-162),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刘畅024-********-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刘畅
电 话: 024-********-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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