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宿舍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宿舍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宿舍改造项目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2〕89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55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宿舍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5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及制作软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其中压缩包TH2022******为电子招标文件,用此压缩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下载百度网盘地址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ZjSYO5IPQZtmT-f8dPgzg 提取码:mqib)。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200元,工本费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腾讯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放。投标人在代理机构提供收款二维码后20分钟内缴纳(付款时备注公司名称)。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函。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获得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表彰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免交各类保证金,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各投标单位需办理CA锁(适用于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1、办理对象:投标单位;2、办理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西侧8号窗口在前台中间;3、盐城亭湖区公共资源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http://ycth.ca369.cn/introduction,联系电话:单工,138*****373(微信同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制作指南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3LmDdiTohNLcMPSzXfvtQ提取码:xdbs)如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疑问请联系:成工,固话0515-********、QQ**********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新洋村五组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话:133*****69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北大科技园402室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77*****9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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