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2022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实施方案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2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实施方案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2年

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菜篮子”保供稳价重点工作的通知》(琼稳价办〔2022〕10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要求,为保障我县常年蔬菜设施大棚面积保有量,进一步提高夏秋季蔬菜的保供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财政投入保障、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

二、目标任务

支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确保全县常年蔬菜基地保有面积3800亩,完成常年蔬菜大棚占比12%(456亩)任务目标。目前全县常年蔬菜大棚面积292亩,2022年计划新增常年蔬菜大棚164亩以上(其中新建常年蔬菜设施大棚不低于70亩),改善夏秋季常年蔬菜种植条件,保障淡季蔬菜生产。

三、奖励内容

(一)奖励条件。列入我县常年蔬菜基地,且种植业主向乡镇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实施的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基地的业主须常年种植芹菜(西芹)、油菜(上海青)、黄瓜、萝卜(白萝卜)、茄子、西红柿、豆角(长豆角)、土豆、胡萝卜、青椒、尖椒、圆白菜、韭菜、大白菜、蒜苔、小白菜或本地市场适销品种。保证我县蔬菜市场供应充足有序、满足群众需求的方能享受奖励。

(二)奖励对象。在我县常年蔬菜基地开展蔬菜种植的个人、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重点扶持连片散户蔬菜基地建设简易大棚。

(三)奖励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请,2022年11月31日前竣工,方能列入奖励。

(四)奖励标准。新建蔬菜大棚(含大棚内喷灌系统安装)及原蔬菜大棚维修(含骨架、棚膜(网)、大棚内喷灌系统更新维修)奖励均按照每亩不高于造价的50%给予奖励,每亩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新建大棚建设类型可参考省农业农村厅推广的《适合海南夏秋叶菜栽培的几种设施大棚》(详见附件1)。

(五)奖励方式。采取先建先修后奖的方式,在奖励时间内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资金通过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种植业主社保卡账号(单位账号)。

四、资金安排

计划安排资金395万元,其中从《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1163 号)“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列支175万,县级常年蔬菜基地实施大棚建设奖励资金列支220万元。

五、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散户蔬菜基地可统一由所在村委会代表申请),到所在乡镇政府领取《昌江县2022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填写,附送大棚设计图及预算、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提交到所在乡镇。

(二)审核审批。乡镇政府对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安排乡镇资规所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相关用地规定,审核通过后,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审批,由业主单位自行组织承建大棚。

(三)竣工验收。申建单位完成建设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委托有资质单位或专家进行大棚验收,出具大棚验收报告。

(四)资金拨付。大棚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造价审核,根据造价审核结果确定奖励金额,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本方案扶持的大棚为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用于种植常年蔬菜,领取奖励后新建大棚业主需连续种植常年蔬菜3年以上,维修大棚业主需连续种植常年蔬菜2年以上,否则将依法追回奖励资金。

(二)常年蔬菜设施大棚使用期间受台风等不可抗因素损坏的要及时向所在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做好调查记录存档。

(三)各乡镇政府要发挥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大棚业主发展蔬菜产业,并做好日常生产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做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挑选精干人员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做好蔬菜大棚奖励面积的核实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奖励资金及资金下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蔬菜大棚奖励的汇总及拨付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常年蔬菜基地大棚奖励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菜篮子”蔬菜大棚奖励政策、申报程序等相关讯息并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让奖励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种菜积极性。

(三)强化监管力度。一要做到政策公开。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即奖励政策公开、奖励面积公开、奖励标准公开、奖励基地公开。二要实行严格督察。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地,了解常年蔬菜大棚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县农业农村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健全群众举报渠道,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认真查证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98-********

附件: 1.适合海南夏秋叶菜栽培的几种设施大棚

??????????2.昌江县2022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申请审批表

标签: 实施方案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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