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公告-2021-07-29

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公告-2021-07-29

根据发展需要,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选聘职业经理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胜地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是由南木林县国资委100%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劳务输出等。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或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社会人员中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思维灵活,懂商务礼仪和商务接待工作,能够接受出差。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从业。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有谈判技巧、市场前瞻性眼光、懂得战略规划和投资经济评价的综合素质人才优先。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

6、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到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联系人:刘法洋,联系电话:0892-******* 186*****908;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1日。

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适应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择优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事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工作表现对试用期进行延长或提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实行动态调整。基本年薪参照上一年度南木林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科级干部年平均工资水平(含五险一金)计算,按月分摊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经营收入确定。

(三)身份确定。聘用人员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须自愿放弃身份(编制)。

附件:报名表

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6日



标签: 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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