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道河、南天门、长沙村黄代沟、南口前镇什排地、暖泉子村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三十道河、南天门、长沙村黄代沟、南口前镇什排地、暖泉子村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清原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
招标代码:********040103 建筑工程|
1、清原县大苏河乡三十道河、南天门、长沙村黄代沟、南口前镇什排地、暖泉子村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筹资方式为政府资金,计划投资2200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对项目区内泥石流灾害实施拦挡、排导、护坡、排水、卸荷、植被绿化等治理工程。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清原县大苏河乡三十道河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NMD-142069HZ-1
二标段:清原县大苏河乡南天门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NMD-142069HZ-2
三标段:清原县大苏河乡长沙村黄代沟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NMD-142069HZ-3
四标段:清原县南口前镇什排地村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NMD-142069HZ-4
五标段:清原县暖泉子村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NMD-142069HZ-5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五标段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第二标段、第四标段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外埠企业须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备案);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4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本次招标的五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选择中标标段顺序,否则按自然标段编号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6、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报名要求: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1日16:00时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递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候标大厅投标报名箱。
6.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11月22日至2014年11月27日8:00—16:00时(周日除外)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不含相关资料费),售后不退。
7、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0时30分。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金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达菲 联系电话:024-********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沈阳文艺路支行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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