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公司户不良债权包批量委托项目受托人招募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公司户不良债权包批量委托项目受托人招募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公司户不良债权包批量委托项目受托人招募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存量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及效益,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拟对公司户不良债权包采用公开招募受托人的方式进行整体批量委托管理和处置。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资产概况
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剩余传统类不良资产公司户存量项目1,029户(1,494笔),债权金额233,347.70万元。其中:中行损失类126户(330笔)本金余额43,645.57万元(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中行政策类3户(4笔)本金余额348.26万元(基准日2017年9月20日);建行可疑类900户(1,160笔)本息合计189,353.87万元(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截至目前,该批不良债权资产包买断成本值余额352.78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二、意向受托人资格条件
1.受托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具有不良资产清收服务条件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受托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熟悉河南省社会环境,对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具有丰富经验或具有其他优势;
4.受托人的服务团队必须具有一定比例的人员具有律师、评估师、审计、会计等专业资质;
5.受托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投资或咨询公司等,但不得为自然人。
三、意向受托人需提供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报名意向函;
4、受托人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业绩、代理资质、代理能力;
5、意向代理方案、代理目标、委托报酬要求等;
6、最近三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或执照等行政处罚的承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外部证明文件。
7、受托人关于交纳保证金及保证金转化为风险保证金及担保范围的内部有效决策文件(以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约定决策程序为准)。
四、保证金
意向受托人需在报名时缴纳100万元保密保证金,若受托人在本公告期满前未交齐保证金则不能作为受托人;若受托人未能中标,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将在本公告期满三个月后无息退还其前期已交纳的100万元保密保证金。若意向受托人成功中标,则该保密保证金将转化为风险保证金。
本次意向受托人共需交纳100万元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担保范围:(一)批量委托管理“东方资产剩余公司户资产包1,029户(1,494笔)”现金回收目标金额完成、日常管理和权益维护、诉讼相关费用支付、道德风险保证等;如约定期限内未达到双方约定回收金额目标,差额部分可以从该风险保证金中足额扣收;批量委托管理期间造成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权益损失或权利丧失,该保证金将作为对等金额罚金予以补偿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受损金额;不足部分由受托方另行补充,否则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索相关损失。
(二)若保证金被用于支付诉讼等相关费用前提下,代理期间,保证金余额不低于30 万元,剩余保证金待委托期满2个月后无息全额退还受托方保证金余额。
(三)受托人代理期间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诉讼、保全、执行、公证、公告费等)由受托人承担,该费用从保证金扣除,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覆盖上述费用,需另行补足。
五、费用承担
意向受托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26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楼211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方式报名。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所有。
2、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受托方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需要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请与中国东方河南省分公司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经理、高经理
联系电话:135*****629、135*****909
附件:拟批量委托资产清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2年06月22日
标签: 户不良债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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