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设津武(挂)2013-172号地块住宅二期招标公告
(施工)建设津武(挂)2013-172号地块住宅二期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4]1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津武(挂)2013-172号地块住宅二期项目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武清行政许可【2014】418号、60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昌河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昌河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津武(挂)2013-172号地块住宅二期项目,总投资32593万元,总建筑面积9594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793平方米,配套公建2651平方米,经营性公建115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新城光明道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为:建设莱景园住宅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津武(挂)2013-172号地块住宅二期项目),招标规模:95944平方米,地上最高18层,无地下工程,最高高度55.4米,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以及各种管线预留预埋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所示相关工程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中的明确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4年12月25日 至 2016年01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昌河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会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王雪东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周建广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 年 11 月 1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杜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行政许可中心建委窗口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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