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HTXZFCG(GK)*******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并提供密封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文件编号:HTXZFCG(GK)*******

2、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县环境保护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设备名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

(2)采购预算(人民币):包一:150万元,包二:33.6万元。

(3)采购数量:包一:8T压缩式垃圾车2辆,3T压缩挂桶垃圾车1辆,配套垃圾箱80个。包二:分类垃圾箱260个,分类垃圾桶160个。(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交货日期: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6、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专项授权书;(4)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制造生产并销售该货物的能力和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一包还须提供:(1)若投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三C认证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免征证明资料的有效期在报名之日起一年内有效;(3)投标人须在新疆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1)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生产许可证。第一包还须提供三C认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资质均要求为原件以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件,其他形式资料一律不予接受使用,开标前现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商拒绝参加投标。

7、供应商报名及取得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日请携带上述资格要求材料前来购买标书。地点:和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并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开标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和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

12、采购地址:和田县财政局(和田市屯垦西路139号)

13、联系人:崔联斌 阿曼古 电话:****-******* 传真:0903-*******

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做,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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