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屯、向阳新村廉租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官屯、向阳新村廉租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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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楚雄市官屯、向阳新村廉租房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惟诚楚招字【2014】-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官屯、向阳新村廉租房物业管理服务已由楚雄市财政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保障性住房租住户物业管理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合作单位。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市官屯、向阳新村廉租房物业管理服务
2.2项目地址:楚雄市万家坝官屯片区
2.3资金来源:保障性住房租住户物业管理费。
2.4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二年。
2.5物业类型及规模:居住小区,建筑面积:42317.37平方米,其中:官屯:35450.99平方米(多层住宅33078.13平方米,商业用房2372.86平方米),向阳新村:建筑面积6866.38平方米含商业(多层住宅6014.98平方米、商业615.51平方米)。(按实际出租时间、面积支付物业费)
2.6服务要求:达到物业管理服务优秀标准
2.7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门卫及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2)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对市住建局通知需要腾退的房屋进行认真登记、检查验收、维修养护等。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提供有偿家政服务,代缴费及其它特约服务;
(2)组织小区文化活动。
(3)对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
(三)除按规定由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外,小区所需要的零星附加设施由投标方与业主协商根据小区布局自行配置。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物业管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物业管理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1年以上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专业经验,并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和业绩,目前所管理的居住小区物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上述要求须提供相关资料;
3.4投标申请人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遵守国家、云南省、楚雄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5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负责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
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选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提供的所有申请文件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申请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以上要求,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2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11时 30 分,下午 2 时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一楼2号开标厅开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以上证照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档,且经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00.00 元,售后不退。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付邮费每套人民币 2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上述资料。
5.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正)。
5.4.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200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5.4.2投标人应在开标1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账 号:241 006 010 400 061 93
联系电话: 0878—*******
5.4.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4.4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公示期满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5.4.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如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金将被没收:
(2) 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后撤回谈判申请文件的;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4) 申请人在整个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查实。
(5)投标人提供的缴纳保证金帐号和退回保证金帐号必须一致。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2014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楚雄市八一路174号
联 系 人:李应红
联系电话:****-******* 135*****077
8.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何 燕
电 话:13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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