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龙堰镇马尾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化龙堰镇马尾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房县化龙堰镇马尾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因首次公告后报名不足三家,特发布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化龙堰镇马尾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办发[2014]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发发[2014] 18号文下达。招标人为房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房县化龙堰镇马尾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房县化龙堰镇马尾河小流域
2.3招标范围:房县化龙堰镇马尾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2.4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 月 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市场路4号县发改局三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单位开户许可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身份证、⑦提供总监是该公司职工的社保证明(以2014年上半年度为准)、⑧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交易人)身份证、⑨省水利厅颁发的A级及以上市场信用等级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1000元/套,报名时即缴纳领取,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市场路4号县发改局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 标 人:房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霞 联 系 人:王正涛
电 话:****-******* 电 话:0719—*******136*****5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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