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公告
自然资源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19号伊河北岸旧城改造项目一期2号综合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BYL-2022-0017
项目名称:新源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数量:1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具体工作包括:收集本项目的相关资料,整理分析资料,编写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成果入库、数据分析和整合、档案资料整理,更新权属,界限和发生变化的权属信息,数据库更新,各类资料的整理,向自治区汇交最终资料。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实际服务期限由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相应的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中应包括地理信息工程及不动产测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高级职称。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内;
(5)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19号伊河北岸旧城改造项目一期2号综合楼2层。
方式:来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19号伊河北岸旧城改造项目一期2号综合楼2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19号伊河北岸旧城改造项目一期2号综合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或有二维码可供查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证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源县新源镇幸福路025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19号伊河北岸旧城改造项目一期2号综合楼2层。
联系方式:152*****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富文强
电 话:152*****191
标签: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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