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凉风垭洗菜溪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项目
潼南凉风垭洗菜溪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项目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重庆金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潼南凉风垭洗菜溪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潼南凉风垭洗菜溪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项目 | *******.33 | 3 | 1 |
注: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33元。供应商的总价报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自筹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所供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若非所供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从2022年6月23日起至6月27日18时00分止,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美鑫苑)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为:1000.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二)招标公告期限: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7日18时00分。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
(五)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本项目开标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7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本项目开标室。
(一)磋商保证金的形式
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
(二)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潼南兴潼支行
银行账号:311*****040001*****00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凉风垭洗菜溪片区还建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明: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支付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金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3-********
(二)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187*****511
九、财政监督
1、监督部门: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联系人:李女士
3、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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