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资产名称: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种类:债权类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 遵义地区
债权本金:6,000,000.00元
一、债权情况
(一)概况
基准日为2022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诉讼费用等) | 违约金 | 债权合计 | 担保人 | ||
1 | 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4,468,566.34 | 75,640.00 | 0 | 10,544,206.34 | 保证人:陆骏,朴玉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人:陆安志,谈文娅 | ||
合计 | 6,000,000.00 | 4,468,566.34 | 75,640.00 | 0 | 10,544,206.34 |
(二)债务人情况
名称 | 成立 日期 |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经营范围 | 行业分类 | 登记状态 |
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005/08/03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遵医门诊对面) | 陆桥 | 360 | 陆桥 | 住宿服务(凭有效的相关前置许可证经营);销售:酒店用品、卫生洁具、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初级农产品 | 住 宿 业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信息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
(三)担保情况
上述债权中,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以陆骏、朴玉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陆安志、谈文娅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遵义汇川区大连路遵医附院新门诊大楼还房工程3-4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遵房权证监字第*********号)。
注:上述担保情况为截止2022年4月30日的状态。
(四)诉讼情况
1、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目已诉,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2021)黔0303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一、被告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支付借款本金6,000,000元及利息(截至 2020年10月2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2,405,962.8元,之后的利息、复利分别计算如下∶利息以本金6,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复利以利息*******.2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为计算至利息清偿之日止);二、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就被告陆安志、谈文娅名下位于遵义汇川区大连路遵医附院新门诊大楼还房工程 3-4 号(不动产权证号∶遵房权证监字第*********号)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第一项判决款项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陆骏、朴玉顺对第一项判决主文中被告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元,由被告遵义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陆骏、朴玉顺、陆安志、谈文娅共同承担。”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3)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4)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5)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三、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 6 月21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债权公开转让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兰女士联系电话:0851-********
传真:/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51-********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监督电话:08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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