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无害化处置场二次招标公告
污泥无害化处置场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靖边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场项目(二次公告) | ||||
招标人 | 靖边县环境保护局 | ||||
建设地址 | 靖边县 | ||||
建设规模(或标段划分) | 1.建设规模:修建污泥无害化处置场1处,日处理30立方米,设计处置能力4万立方米,采取土工膜防渗,审定工程造价904783.85元。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标段。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2011年-2013年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环保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同一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缺一不可,投标单位所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必须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到场报名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http://www.yljsztb.com/plus/list.phptid=7。(①报名表中应填写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备后查,②报名登记表的联系人、电话、电子版接受方式需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①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⑥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⑦近三年(2011年—2013年)已完工的不少于两项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⑧2011年度—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⑨法人代表和建造师报名时提交:法人代表证、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⑩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备注:(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三份并装订成册)。 5、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榆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抽取定标意见(试行)》。 查询网址:http://www.yljsztb.com/html/zhengcefagui/2012/1122/79.html 6、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 ||||
投标报名时间 | 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单位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名地点 | 靖远建设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靖边县政府斜对面2楼) | ||||
联系人 | 李向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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