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年鉴(2022)》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宜宾年鉴(2022)》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依据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制定的《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宜宾年鉴(2022)》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委史采〔2022〕2号

二、采购项目:《宜宾年鉴(2022)》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12.5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和质量

1.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年鉴(2022)》的书号落实、出版审查。

2.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市2022年行政区划图》(有审图号,规格为8开通页)的落实。

3.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年鉴(2022)》设计制版(含整体外观设计)、编制索引(到条目,并经采购单位核准)、校对、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

4.《宜宾年鉴(2022)》为硬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全书规格为210mm×285mm(大16开),锁线精装,圆脊;封面封底经专项设计并由采购单位确认,采用工业纸板,烫金;前置彩页3.5个印张(56页),采用157g哑粉纸;内文版面36个印张(每页版面字数为1800字左右),全彩印刷,采用80g米色双胶纸。前置彩页每增减0.5个印张按壹仟贰佰元正(¥1200元)增减费用;内文全彩页每增减0.5个印张按陆佰元正(¥600元)增减费用。该书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刷、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全书文字差错率不能超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实物成书水平应达到精细品类良好品的要求。

该书印刷数1200册(其中100册带礼品盒),采购单位实收成书1200册。

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出版管理

《宜宾年鉴(2022)》由具有资质的出版社公开出版。全书在出版社出具版权页和付印单并经CIP数据查询属实后,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宜宾年鉴(2022)》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三)工作周期

《宜宾年鉴(2022)》自交文字图片电子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100天(自然日)。在全书工作周期中,采购单位协助校稿3次,对红1次(采购方协助校稿、样书对红时间不计入中标方工作周期)。中标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供4次校对全稿(每次2份,可单色印刷,并送达采购单位)。中标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单位提供4本软封送审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时间计算方法按采购单位制定的《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按日向采购单位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情节严重者,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单位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单位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单位,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单位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图书设计、编辑、印刷或图书出版业务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24: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单位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机关大院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邮编******)。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末尾应以总结形式表明是否全面响应本公告内容);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中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陆“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网址:http://dfz.yibin.gov.cn/)查询。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单位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验收和付款

(一)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中标方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831-*******186*****640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印刷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及时留存履约时限凭据,全面防范合同风险,预防合同法律纠纷,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名义签订的所有出版印刷合同。

第三条 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时限监控实行“阶段监控、同步留存”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履约时限监控人员及其职责

合同涉及的项目责任人为履约时限监控员,主要负责:1、与中标方沟通确定该项目合同中标方固定联系人,并与该固定联系人宣传解释本办法精神;2、收集保存合同履约过程相关时间节点凭据,填写《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3、分析合同履约时限风险,向项目分管领导提出风险防控建议;4、在合同履约完成后计算出中标方履约时长,并将该结果和相关凭据送综合科作为与中标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项目分管领导为合同履约时限管理人,主要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促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工作;审查《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及相关凭据,听取风险防控建议,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履约过程监控:阶段监控、同步留存

(一)合同签订阶段甲方项目责任人与乙方沟通确定该项目中标方固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合同开始履行阶段以我室项目责任人完成全部书稿编纂并发送中标方时间为合同开始履行时间。此阶段,由我室项目责任人保存发送凭据(通过网络发送的保存含电子文档发送时间的电脑截图;通过纸质形式邮寄的保存寄件回单,回单务必注明邮寄时间)。

(三)书稿校对阶段 我室所有出版印刷项目均应实行三次校对。以中标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图文设计编排、修改完善并以纸质形式寄达我室为校对开始时间,以我室完成校对并寄送中标方为校对完成时间,两者时间差为校对时长。此阶段,我室项目责任人应分别保存三次校对稿的收件单和寄件单(收件单、寄件单应备注准确时间和校对次数)。

(四)送审阶段中标方在完成第三次校对稿的修改完善后应按合同要求制作送审稿并寄送我室。送审稿寄达我室时间为送审阶段开始时间,以我室完成送审并将送审修改意见反馈中标方为送审阶段结束时间,两者时间差为送审阶段时长。此阶段,我室项目责任人应分别保存收件单、寄件单并在单据上备注准确时间。

(五)其他特别约定阶段 针对年鉴等个别项目存在后期制作中英文目录等环节,此阶段时长原则上由项目责任人与中标方沟通确定,并保留沟通的文字记录或电话录音。

(六)定稿阶段 中标方在完成送审稿修改完善后应制作全书PDF文档以电子方式发送我室。我室确认无误后由项目分管领导在打印出的PDF目录上签字,我室项目责任人拍照并以电子图片方式向中标方反馈。此阶段,我室项目责任人应及时保存全书PDF收件和确认反馈时间的电子截图,两者的时间差为我室定稿时长。

以上各阶段我室项目责任人在及时留存履约时间凭据的同时,同步如实填写《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

第六条 中标方履约时长计算

我室项目责任人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应计算出“中标方履约时长”,计算公式如下:

中标方履约时长=中标方将全部成书运抵合同指定地时间-我室将初次编纂资料稿发送中标方时间-我室三次校对阶段时长-我室送审阶段时长-其他特别约定阶段时长-我室定稿阶段时长

中标方履约时长在合同规定工作周期范围内为为完成合同的时限条款;中标方履约时长大于合同规定工作周期,为违反合同的履约时限条款。

第七条合同履约监控结果运用

我室项目责任人将填写的《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收集的履约时限凭据、计算出的中标方履约时长报项目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送综合科备案,作为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附: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

合同履约时限监控表

合同名称:

设计印刷项目合同

填表人:

我室项目分管领导: 我室项目责任人:

中标方该项目固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我室项目编纂资料寄送中标方时间:

中标方将一校稿寄达我室时间:

我室将完成的一校稿寄送中标方时间:

一校时长: (天)

中标方将二校稿寄达我室时间:

我室将完成的二校稿寄送中标方时间:

二校时长: (天)

中标方将三校稿寄达我室时间:

我室将完成的三校稿寄送中标方时间:

三校时长: (天)

中标方将送审稿寄达时间:

我室完成送审并反馈中标方时间:

送审时长: (天)

其他特别约定阶段时长(只针对年鉴等个别项目): (天)

中标方将修改完成的PDF文稿电子发送我室时间:

我室将签字确认并拍照传送中标方时间:

定稿时长: (天)

中标方将全部成书运抵合同指定地点时间:

中标方合同履约时长:

(中标方履约时长=中标方将全部成书运抵合同指定地时间-我室将初次编纂资料稿发送中标方时间-我室三次校对阶段时长-我室送审阶段时长-其他特别约定阶段时长-我室定稿阶段时长)


标签: 印刷服务 出版 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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