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等14所学校智能交互画屏一体机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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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将货物免费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五、服务标准:三、 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 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五、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六、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七、 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项目整体质保壹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相关要求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4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八、 其他要求及说明:
1、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将货物免费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及说明:
1、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将货物免费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标签: 智能交互画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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