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闭路循环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闭路循环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闭路循环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依法) 公告
1.1 项目名称: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闭路循环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GKZB202*****0004
1.3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新桥镇振华工业园
1.4 招标条件: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微波干燥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其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闭路循环气流粉碎系统,含气流粉碎机1套、氮气压缩机系统1套、包装间除尘系统1套和相关配套组件等,并另提供1套(4只)氧化锆喷嘴、40根覆膜滤袋等备品备件。粉碎系统进料颗粒尺寸<2mm,出料粒度Dv50:3-15μm可调,产量:1000-1500kg/h,当Dv50=3-6μm 时,产能≧1000kg/h。
详见公告4.5条
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标段名称: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闭路循环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
4.2标段编号:GKZB202*****0004-00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17 10:00:00至 2022-06-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其他事项:无
4.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1标段名称: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义龙二期闭路循环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
5.2标段编号:GKZB202*****0004-001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1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系统,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覃盛强
联系电话:0859-*******
招标代理: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陈刚、胡超
联系电话:085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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