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禾祥东路11号怡庭禾祥酒店二层休闲区招租公告
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禾祥东路11号怡庭禾祥酒店二层休闲区招租公告
(一)招租标的:禾祥东路11号怡庭禾祥酒店二层休闲区,
面积:20平方米
(二)拟引入经营业态:休闲区
(三)承租条件:资信良好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限制范围:其它不允许
(五)租赁期限:3 年
(六)租金底价:1200元/月
(七)租金递增要求:无
(八)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押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三个月一付、季首付。
(九)招租方式:密封报价
(十)定租时间:2022年7月5日(由招租人按程序启封,评定工作由招租人组织的招租小组独立进行,评定结束后,招租人不向落选人解释落选原因,也不退还竞租文件。)
(十一)竞租保证金:7200元(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所申请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招租标的)后方能退还竞租保证金,未取得营业执照视同转租,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人在办理完成退款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二)竞租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行及账号:户名: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510 1561 0010 5000 0235 开户行:厦禾建行
(十三)报名/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下午5时前。(竞租人应在报名前将竞租保证金足额支付至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要求保证金缴纳人与竞租人一致。并在缴纳单据中注明参加竞租标的的名称。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租人即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不能参与竞租。)
(十四)招租单位: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
(十五)报名/报价送达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123号夏商大厦34楼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林经理
(十六)其他约定:
1. 我司受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怡庭禾祥酒店委托对该网点进行公开招租,定租后竞得人需与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怡庭禾祥酒店签订合同。
2. 竞租人需到现场充分勘察网点并了解该网点状况后参与竞租。
3. 竞得人需在定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确定承租人通知书》,并待招租人通知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若竞得人三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确定承租人通知书》,招租人将视同竞得人放弃该网点的租赁权,招租人将没收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
4. 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先缴交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以最后递增后租金计算)。
5. 因竞得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招租人对竞得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且招租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 合同期满后,竞得人租赁范围内所有房产、装修及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 起租日:合同起租日期以网点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租。
8. 租赁期间,出租房产的维修、保养、使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内部装修改造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因经营项目需要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不予任何补偿。竞得人将所承租的全部或部分房屋的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合资、联营(含承包经营)等行为视为转租。
9. 如竞得人需改变使用用途,应征得招租人同意,并获得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到房屋间隔、结构、水电管线移位等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出租方备案。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
10.如酒店要装修改造或其它原因需提前退租,承租者须无条件退租,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标签: 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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