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坝街道办事处路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朱坝街道办事处路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洪泽县朱坝街道办事处
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工程名称:洪泽县朱坝街道办事处路灯新建工程
1.4 工程地点:镇区华山南路、黄山路、镇政府广场
1.5 工程内容:路灯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
1.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即总交货期,含安装调试,主要材料设备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2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
1.7 质量等级:合格(须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及国家相关现行的行业标准)。
1.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且已落实
1.9 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 投标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2.6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8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类);
2.9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
2.10 项目负责人、委托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连续近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应该是做本工程投标书的技术人员或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并对评标专家提出的疑问能圆满的作出解答,如不能作出解答,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11 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2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2.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下载本工程的发包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等必要资料。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5 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但质量保修金(合同价的5%)除外,在质量保修期期满后予以支付。
6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11月25日14 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
7.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8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元,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李 斌 139*****940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 辉 133*****345
4招标文件-洪泽县朱坝街道办事处路灯工程.doc
清单-洪泽县朱坝街道办事处路灯工程.rar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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