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82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14 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原州区和海原县境内,为普通国道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原州区头营镇,国道344线与兴工大道交叉口处,路线基本沿旧路由南向北布设,终点位于海原县李旺镇红圈村,国道344线与省道204线平交口向北315米处,路线全长54.116公里。其中对头营至三营段(长约10.6公里)进行路基加宽,对三营至李旺段(长约43.4公里)路基路面进行改造,对局部平纵线形不满足指标的路段进行改线调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14座,涵洞92道,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智能感知系统,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主要控制点:头营镇项目起点、头营镇、杨郎治超站、杨郎街道、三营镇、宝中铁路(下穿)、国道341线、三河镇、七营镇、项目终点接在建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起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不见面电子标。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施工工程 | 工作内容 |
第1标段 | 监理(总监办) | 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项目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信息化等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甲方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
第2标段 | 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 | 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不含交工、竣工检测内容)。 |
2.3 工程服务周期:18个月(具体与总体工程工期一致)。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具体与总体工程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第 1 标段(监理) 牵头人: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联合体成员: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如主体单位具有该项资质,可不选择联合体单位);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 2 标段(试验检测)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
企业业绩 | 第 1 标段(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第 2 标段(试验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 |
主要人员 | 第 1 标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 2 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第 2 标段(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主任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公路水运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以上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财务 | / |
企业信誉 | 第 1、2 标段: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主任自 2019 年6 月22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 具有(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成员要求(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如主体单位具有该项资质,可不选择联合体单位);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信息化监理工作任务。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2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信 用 宁 夏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 月日 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 月日 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2022年7月18日10时30分前携带CA锁至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详细地址)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送达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与纸质文件投标两种形式,所有投标人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若电子标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故障影响正常开标时,招标人将对纸质投标文件按正常程序进行开标。
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5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因公告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删除本公告5.4款内容,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系统附件和操作指南。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本次招标监理及试验检测评标办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和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与亲水街交汇处红宝锦绣河畔6号楼1304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吕小东 |
电话:0951-******* | 电话:182*****421 |
邮箱:/ |
2022年6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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