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与传媒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作的比选公告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与传媒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作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与具备优质团队资源和文化传播优势,能够提供新闻稿件采编、短视频制作、微信公众号运维、融媒体推广等服务的传媒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提供职能职责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政策、业务活动、调研考察等内容的文字稿件的采编、短视频制作以及宣传推广服务。
2.围绕商务领域重要活动、重点项目、典型经验等内容,通过现场采编、短视频制作等方式,利用传统和新媒体等多种载体进行多方位策划、推广和宣传。
3.提供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代理运营及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的品牌包装、渠道推广、菜单维护、内容编辑排版(含图文、创意图片、视频、图解等)、文字稿件采写、舆情监测处置等服务。
(二)服务标准:
全年采编推广商务信息不少于30条,短视频制作不少于20条,播放时长不低于15秒,微信公众号运维推文不少于1000条,联动传媒单位新媒体渠道,推送商务重点和亮点工作信息不少于12条,以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为主平台,协助进行舆情监测、管控、分析、处理。
(三)项目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大楼B座22楼
(四)项目预算:15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文化传媒资质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团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2022年6月22至6月28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一式三份)送到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113会议室
比选方式:通过对申请单位资格条件、服务内容和报价、宣传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婧
联系电话:047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奈伦国际B座22层2221室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1日
标签: 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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