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阿克苏市第十八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阿克苏市第十八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第十八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5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SZF-CG-G2022-010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第十八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阿克苏市第十八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采购清单)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内的);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在政采云平台上传以上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5)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在政采云平台上传以上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158*****061

地 址:阿克苏市北京路市综合办公区2号楼1楼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人:马依拜尔·吾布力

项目联系方式:0997-*******

4.监督部门

名 称: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雷宇

电 话:09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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