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清开审投资【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清河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院内,现状污泥干化处理车间及熟化堆棚位置;2.建设规模:污泥处理规模按200t/d(含水率80%-84%脱水污泥)。建设处理能力为200t/d的污泥集中深度脱水处理系统,设置3套污泥深度脱水处理设备(二用一备),单套系统规模为100t/d。熟化堆棚拆除后建设污泥深度脱水机房1座;原污泥干化车间改造;建设生物除臭基础、箱变基础;其他配套公用工程改造:配套管线、道路、绿化等;3.计划工期:10个月;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3 00:00至2022-06-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15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完成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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