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RBD)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RBD)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由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RBD)国际征集”活动,拟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相关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3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方案。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RBD)国际征集
项目位置:北京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以下简称“延庆RBD”)位于北京市域西北部的延庆区,距离市区约72公里,距离河北张家口市约98公里。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即北京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范围,是开展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的范围,用地面积共计约18.8平方公里。具体边界为北至世园会园区北边界线-延农路-延康路-湖北东路,南至延庆新城南边界及部分农村地区,西至京礼高速,东至妫川路-大莲路。
设计任务:本次方案征集工作将以延庆新城为研究范围,具体开展两个层次的征集工作。一是北京延庆休闲度假商务区概念规划设计方案(面积约18.8平方公里),二是重点地段的详细城市设计方案(面积约5平方公里)。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征集阶段设计周期60天左右。
2.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兴华、郝晴、马晓新、邢亚利、朱小锋
联系电话:86-10-********-256、812
传 真:86-10-********
E-mail:kjysanbu@163.com
4.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规划设计和研究策划的专业技术能力。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4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5.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5.2 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当具备其承担的征集项目设计的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5.3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组别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资格预审。
4.6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开通。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应征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应征申请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应征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应征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准备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中午12时00分之前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其它条款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模型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2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应缴税费),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设优胜奖1名,不设置奖金。
8.4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5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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