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歇马寨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投资人+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当阳市歇马寨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投资人+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歇马寨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1-******-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歇马寨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位于当阳市淯溪镇,矿区面积约0.1256平方公里,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50万吨/每。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投资人+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投资人自筹资金建设矿山配套深加工厂,投资矿山基建和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矿山开采加工劳务、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项目总投资金额约9811.16万元。
4、项目合作周期建设期为1;开采合作期为7,从歇马寨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投入生产之日起计起算。
5、投资合作模式投资人须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矿山配套深加工厂(自筹自建,产权归投资人所有),投资矿山基建和矿山恢复治理工程的投资成本与收益已包含在中标单价中,招标人以矿石销售收入来支付投资人的成本与收益。
6、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承诺满足产能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矿山基建工程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100%合格,产能及产品调试达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建设应符合《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中《非金属矿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本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GB/T*****-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要求》等标准,满足《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要求》等质量相关规定。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2020、《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7号)的合格标准。满足《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55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等安全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性爆破四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矿山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6、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矿山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7、施工人员要求
7.1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2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3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非煤矿矿山安全类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或危险物品(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类别),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8、投标人近5(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建设规模不少于50万吨/非煤露天矿山开采的施工业绩。(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联合投标时,指联合施工单位)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投标时,指联合所有成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并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1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622日至202275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7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2622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玉阳路127号
联系人郑启璞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
联系人田赟
联系电话15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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