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城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标段)、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5-8标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作业及质量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城市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位于永城市境内,项目规模约300平方公里。共计29个乡镇及城区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2.2项目编号:(1-4标段)永财采购(2014)053号-A
(5-8标段)永财采购(2014)053号-B
2.3项目地点:永城市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永城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及质量监理。
2.6工期: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8.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标段,其中1—7标段为作业标段,第8标段为监理标段;
2.8.2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条河乡、芒山镇、薛湖镇三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二标段:蒋口镇、太丘镇、陈集镇、顺和镇四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三标段:刘河镇、高庄镇、陈官庄乡、苗桥镇、茴村镇五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四标段:酇城镇、卧龙镇、龙岗镇、马牧镇四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五标段:王集镇、酇阳镇、十八里镇、双桥镇、新桥乡五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六标段:演集镇、城厢乡、城关镇、侯岭乡、黄口乡五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本标段设定为主标段,牵头负责外业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等各类工作及并负责数据库的合并,技术标准的制定、最终数据成果的生成、验收;
第七标段:裴桥镇、李寨镇、马桥镇三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第八标段:永城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河南省土地调查单位名录[豫土集办发〔2012〕6号];
3.3近三年以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为盈利(以财务报告损益表显示盈利为准);
3.4 资质要求:第1-5标段及第7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且取得乙级资质在6年(含6年)以上(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第6、8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且第1至第8标段测绘资质中包含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其中: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必须是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5 1-7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或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或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且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外业测绘工作业绩;并且投标人要提供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或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或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数据库建设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意见(原件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业绩合同;8标投标人需提供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上述监理项目的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6 1-7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或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10人(含10人)以上,且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满足10人(含10人)以上;8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或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土地调查项目(二调、城镇地籍调查、所有权确权登记)监理业绩,监理部成员中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齐全,且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的人数不少于8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监理部成员人数不少于12人。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投标人最多可以就1-7标段中3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在两个招标代理公司投报标段数量超过3个的,其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时中标超过一个标段,必须选择单价较高的标段中标,同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若所报单价也相等,则必须选择先摇中的标段中标,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投1-7作业标段不得同时投监理标段。
注:1、须提供所有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2、被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须知: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5日至2014 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1—4标段投标人在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层2701室)报名;5—8标段投标人在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风南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19楼380室)报名。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注册测绘师证书或测绘专业职称证书、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有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同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4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 9 日 9 点 30 分。
5—8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 10日 9 点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杨女士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 话:****-********
2014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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