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2014-926-CPMC-695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彻底解决铁大线鞍山—大连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满足向大连石化以及拟建的长兴岛石化管输供应俄油的需要,拟建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鞍山-大连段)。新建管道起自辽阳分输泵站,止于小松岚输油站,长362公里。其中:辽阳分输泵站-瓦房店分输泵站段长239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输量2000万吨/年,设计压力8兆帕;瓦房店分输泵站-小松岚输油站段长123公里,管径711毫米,设计输量2000万吨/年,设计压力8兆帕。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管材钢级L450。干线设置辽阳分输泵站、瓦房店分输泵站和小松岚输油站3座站场,其中新建辽阳分输泵站和瓦房店分输泵站,小松岚输油站依托已有站场改扩建。改造已建新大线大连石化末站和新港输油站。全线设置14座线路截断阀室,其中监控阀室11座,手动阀室3座。依托沈阳调控中心,采用SCADA系统对管道运行进行数据采集和自动控制,数据上传至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和廊坊备用调控中心。采用三层PE、无溶剂液体环氧涂料与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相结合的防腐方式。采用光纤通信方式作为主用通信方式,卫星通信和公网数字电路作为备用通信方式。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2)物资采购、物资中转站设置及物资管理,组织重要设备厂验;(3)施工,包括线路工程、穿越工程、站场工程、阀室工程、电气工程(含外电工程)、通信工程、仪表自动化工程、阴保消防工程、水工保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在管道未投产或已投产,但整体工程未验收前做好管道的保护工作;(4)临时性用地、永久征地及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赔补偿(含林地林木、草地、文物、城市规划区、军事管制区、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矿产压覆等)和铁路、河流、公路、桥梁、涵洞、地下障碍物等全部通过权办理及以上工作涉及的全部费用;(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林业砍伐证、林地组卷、土地征地组卷、水土保持补偿、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消防建审及验收、防雷防静电验收、电气试验、环评安评试运手续等为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全部地方手续办理直至取得上述书面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6)压力容器备案、管道保护、供电、给排水、通讯、电视、供暖、消防、应急等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仪器仪表校验标定、投产验收、为保证竣工交付正常生产而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培训、试运保驾等工作;(7)协助业主办理核准、各项专项评价及验收、参与投产方案编制,配合业主完成试运投产、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8)工程建设及运行所需要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权属单位的其他要求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辽阳市、营口市、大连市。 工期:2015 年 01月 01日至 2015年 11月 30日。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CPMCZB14-GC0213-096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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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甲级;设计资质: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施工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GA1甲级、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类似工程(在D813及以上管道)中担任过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2.2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具有管径813m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大于350公里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近五年须具有联合体协议中承担任务的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仲裁事件发生。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年11月19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年11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凡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 19日8:00至2014年11月 24日17:00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需从潜在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汇款信息中注明“鞍大线标书款”,汇款完成后将付款底联扫描后发至yanbo001@cnpc.com.cn;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 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612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 电汇或银行保函。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612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闫博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yanbo001@c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账号:****************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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