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塞山区桂志用纯谷酒经销店(李金香)散装白酒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塞山区桂志用纯谷酒经销店(李金香)散装白酒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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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塞山区桂志用纯谷酒经销店(李金香)散装白酒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2年湖北省黄石市抽检计划(黄石市本级)任务工作中,西塞山区桂志用纯谷酒经销店(李金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AJ9BD80)经营的散装白酒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散装白酒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03月14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西塞山区桂志用纯谷酒经销店(李金香)经营的散装白酒进行了监督抽检。04月07日,本局收到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抽样单》(编号DC224*****492******)、《检验报告》(编号为NO:ZJ********),《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20°)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04月07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散装白酒的基数均为50KG。装酒容器(酒缸)上未标明该白酒的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进购该批白酒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散装白酒已售罄。针对当事人经营的散装白酒被抽检不合格的行为,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立即查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规范散装食品标签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经营的白酒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在销售该散装白酒时,未在装酒容器(酒缸)上表明该白酒的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经营白酒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七)项的规定,2022年06月16日,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购白酒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企业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2、保存进货商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3、规范散装食品的标签。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6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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