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旅游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旅游局旅游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将对泰州市旅游局旅游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询价文件初稿预告如下,各潜在投标商如发现有遗漏、错误或歧视性条款,请在2014年11月21日12:00前将意见反馈至本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及传真****-********

询价函(TZZC*******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旅游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旅游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方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20000认证或ISO27000认证;

5、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必须具有一份2013年以来政府信息产业成功案例及相关合同

二、技术要求

1、本项目包括五大部分建设:1、电子行程单系统;2、电子合同系统;3、旅游保险系统;4、导游/导服中心;5、游客查询及反馈。

2、具体要求

(1)电子行程单系统

实现对旅行社的导游领队、景区景点、酒店餐厅等旅游要素的规范统一监管。实现无纸化、便捷式管理,便于旅行社、景区景点、酒店餐厅等相关部门掌握行业接待宏观统计数据。此外旅游局能够在系统中完善景区景点、酒店等旅游资源信息,满足旅行社内部对团队、对导游等数据的分析统计管理、旅游局对旅行社上报情况进行监管、景区能掌握实时接待流量等。

(2)电子合同子系统

电子合同系统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旅游消费者(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各类旅行社)的合同交易行为进行第三方监管备案,通过该系统实现旅游合同的综合管理备案功能、数据统计汇总分析功能、行业行政监管功能、游客查询监督功能、旅行社合同及内部管理辅助功能、综合信息服务功能、用户权限管理功能等,通过对组团社合同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提高旅游业市场服务水平,节约旅行社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旅游合同在线化、电子化,提高旅游市场服务水平及维护游客自身利益。最终不断提高游客旅游体验度,真正起到优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作用。

实现旅游合同(组团社与游客签署)的电子化,将旅游合同签订的所有流程在线化,帮助旅游局、旅行社实现旅游合同的网上填写签署、修改审核、备案、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全套流程。

(3)旅游保险系统

实现旅游监管部门对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相关情况的监控管理,以便从旅游保险的角度,规范旅游市场业务,稳定旅游市场正常运转,保障游客安全以及游客利益。同时系统开放游客查询端口,供游客查询投保情况,实现系统透明化,为旅游行业的智慧化打下坚实基础。

(4)导游/导服中心子系统

系统做到从导游分类、录入、导游评级评星等各项工作都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来解决,形成规范的导游管理体系。导游与旅行社双方达成协议可以预约导游/导服中心的导游,经导游/导服中心确认同意后,旅行社可以使用该导游上报行程。旅行社在选择导游/导服中心的导游时,可查看到导游的详细情况,包括导游照片、从业时间、带团评价、处罚奖励等,同时旅行社还可以对导游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到导游/导服中心,导游/导服中心在线对于导游评级评星等,并与导游收入挂钩。

(5) 游客查询及反馈

可以通过二维码用手机查看相关的行程单;可以通过网页进行查询并查看电子行程单,同时可以查看到该旅行社责任险投保信息和给本人投保意外险的情况,并可以进行意见的反馈。

(6)数据对接

实现与“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对接,确保团队数据信息的融通,为旅行社免去二次填报人力以及时间。为旅游局提供监管功效的同时,实现旅行社、游客对于行程及投保等相关信息的实时查询,便于游客维权与监督。同时实现与景区系统进行对接。获取景区相关数据,便于旅游局了解景区相关信息。如接待流量、接待团队等。

三、系统设计要求

1、信息填报便捷,操作简单直观,符合现有人工处理习惯;

2、实现与现有旅游局相关上报系统及旅行社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

3、信息安全系统可靠,按权限实行访问控制,系统可持续高效运行,并有灾害恢复方法;

4、所有信息均需存历史存储,提供合理数据备份;

5、 搜索功能强大,一个或多个字段检索,支持检索结果的分类统计;

6、功能实用,能适应需求调整和应用范围的扩大,易开发、易扩展易升级。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此项目最高报价为30万元人民币,以报价最低中标。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金额的80%,系统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款剩下的20%。

五、报价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1、投标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委托书;

3、标书所要求的相关承诺以及证明材料和资质证书

4、报价表(加盖公章);

5、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8、其他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公章: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投标单价
投标合计
备注

1







2







投标总价: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982

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者支票的形式在开标时当场递交,不收现金和电汇,不收非投标人出具的汇票或者支票。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中心有年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免交。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 月 日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9: 30

2、投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402。

报价文件和有效日期

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委托书;

3、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资质所要求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并在项目签署后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4、报价表(加盖公章);

5、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8、其他

以上报价文件四份(一正三副),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提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

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5*****900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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