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打印机维保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分2022-01-145

新疆普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打印机维保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分2022-01-145

项目概况

打印机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2-01-145

项目名称:打印机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打印机维保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打印机维保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政采云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3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5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阿克苏市东大街14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大十字新农大厦12楼4室

联系方式:18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延炳

电 话:180*****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印机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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