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镇海区2022年度第二批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镇海区2022年度第二批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浏览量:
各镇(街道、园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50号)及《镇海区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市监〔2022〕5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市、区两级纾困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决定提前组织开展镇海区2022年度第二批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项目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在镇海区注册并经营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及保险必须是2021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新完成的。
3、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013)体系认证必须是2021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首次通过的。
4、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必须是2022年新获得的,并已完成品字码申报与贴标亮标工作;
5、推进技术标准建设类项目申报的标准必须是2022年发布或2021年发布2022年实施的。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扶持项目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推进发明创造项目-1)(附件1,加盖公章、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主体符合资格条件等基本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WIPO∣MADRID)核发的注册证明书复印件(另附中文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5.商标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6. 商标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7.注册费用、保险费用凭据复印件(中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资料一式二份。
(二)申报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013)体系认证/浙江制造品牌认证/推进技术标准建设类项目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推进发明创造项目-2/推动企业创牌创优/推动技术标准建设)(附件2-4,加盖公章、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013)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标准文本的封面和前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资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时间
各镇(街道、园区)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6月23日前报送至我办。
联系人:施老师,********
地址:镇海区车站路422号副楼515室。
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推进发明创造项目-1)
附件2: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推进发明创造项目-2)
附件3: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推动企业创牌创优项目)
附件4: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推进技术标准建设项目)
附件:附件.doc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标签: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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