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酒嘉敦”区域卷烟物流分拣用房改造工程勘察项目询比公告
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酒嘉敦”区域卷烟物流分拣用房改造工程勘察项目询比公告
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酒嘉敦”区域卷烟物流分拣用房改造工程勘察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诚邀您参与报价。
一、采购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酒嘉敦”区域卷烟物流分拣用房改造工程勘察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9号
2、建设内容:在现已建成的钢结构联合工房及业务用房连接处,扩建分拣库房一处,扩建建筑与原建筑地面高度保持一致,与原有宽度3.5米、净空高度3.8米的室外装货月台无缝对接,并加装彩钢墙体和彩钢顶棚,最终建成宽度8.5米、长度42米、净空高度3.8米的钢结构独立分拣库房,具备分区域暂存卷烟、伸缩链板机布置、独立式小门装货等三种功能,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三、采购内容: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酒嘉敦”区域卷烟物流分拣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地质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等手续;参加工程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竣工等各环节需要勘察单位参加的验收。
四、工程规模:357平米,钢结构房屋。
五、最高限价:2万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查询有记录者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在裁判文书网查询2年内无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相互持股、互任高管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9号(酒泉市烟草物流中心)202室。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八、资格审查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5日
2.资格审查不通过,由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取消其资格。
九、发放询比文件时间
发放时间:2022年7月6日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
2.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13-2号(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401室
十一、评定成交的标准
按照综合评分法最终确定中选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93*****397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9号
?????????????????????????????????????????????????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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